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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韩国税法修订案:加密收益无需征税

韩国国度税务局:重点存眷本土加密钱币生意业务所里的外国生意业务者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称,韩国国税局已经将外国生意业务者的加密钱币生意业务收益归入到了“杂项收入”。在韩国,“杂项收入”包罗嘉奖、彩票中奖等非通例收入,而来自房地产或股票生意业务的收益则被归类为成本收益。假如凭据韩国国税局现行的做法,意味着每笔加密钱币生意业务所都要收取取成本利得税,同时每年还要再收取一次杂项收入税。

韩国正在接头修订法案

认真监视韩国经济政策的韩国经济与财务部已正式暗示,按照现行税法,不得对小我私家投资者的加密生意业务利润举办征税。事实上,并非所有来自金融投资的成本收益城市在韩国被征税,尤其是一些税法未明晰界说的勾当无需被征收所得税。凭据韩国经济与财务部的说法,由于现行税法中没有包括“虚拟钱币”或任何其他已知的术语,因此相关生意业务不能被征税。韩国经济与财务部还进一步澄清说:

“我们正在全面审查国度税收,也在评估管帐准则的一致性和国际反洗钱趋势,并但愿据此来拟定虚拟资产税收打算。”

固然韩国人从加密钱币生意业务中得到利润无需缴税,但韩国国税局却开始对Bithumb Korea(该国最大的加密钱币生意业务所之一)的外国客户征收了803亿韩元(约合6,950万美元)的预扣税(withholding tax)。

将加密钱币生意业务的收入置于成本收益之下,将要求当局从海内生意业务所得到每笔生意业务记录。

“Bithumb向韩国国税局付出了803亿韩元,然后再向外国客户收取金钱,但实际上这么做是差池的。”

可是在修改税法之前,韩国当局依然需要明晰对加密资产的精准界说,包罗是否将利润归类为成本收益,以及当局如何从加密生意业务所获取生意业务记录以便精确地征税。韩国经济与财务部出格强调,加密钱币需要具有法令职位才气被征税,而今朝加密钱币尚未被添加到法令之中:

加密收益无需征税

韩国江南大学(Kangnam University)税务学传授安昌南(Ahn Chang-nam)认为,韩国当局假如要相识每笔加密生意业务,在现实操纵层面长短常坚苦的,所以应该将加密资产生意业务的收益归类为其他资产。

金色财经 区块链1月2日讯 韩国当局已经确认,按照现行税法不可以或许对小我私家投资者从加密钱币生意业务中得到的利润征收所得税。可是,韩国当局正在评估国际趋势和主要国度的加密钱币征税要领,旨在修改现有的韩国当地税法来适应加密钱币的成长。

在韩国,小我私家的加密钱币生意业务利润今朝是免于被征税的,但其实韩国经济与财务部一直在实验修订税法,以便对“这些人”征税。该部分官员暗示,税法修订案已经在接头中了,并且有望在2020年上半年起草。

将加密钱币生意业务收益定性为成本收益大概存在问题

韩国《中央日报》援引汉城大学税学传授金宇哲的话说:

“来自单个虚拟资产生意业务的利润不是上市收入,,因此也不会被征税。”

按照最新的报道,Bithumb尚未向其外国客户预扣税款,而是筹备就这笔“毫无按照”的税收告状韩国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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